中关村华电能源电力产业联盟会费收缴办法
根据《中关村华电能源电力产业联盟会员管理办法》规定,联盟会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年度会费。具体收费标准如下:
- 一、理事长单位 (50万/年)
- 二、副理事长单位 (20万/年)
- 三、理事单位 (10万/年)
- 四、会员单位 (2万/年)
联盟会员权利与义务如下:
- 一、会员的权利
- 拥有联盟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- 参加联盟组织的相关活动;
- 享受联盟提供的会员服务;
- 要求联盟依法依规维护会员的权益;
- 对联盟工作和财务管理进行监督,提出意见和建议;
- 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;
- 联盟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- 二、会员的义务
- 遵守联盟的章程和决议,执行联盟决议;
- 维护联盟的社会形象和合法权益;
- 接受联盟的指导、管理和监督;
- 完成联盟交办的事项;
- 按规定缴纳会费;
- 向联盟提供个人信息和有关资料;
- 三、会费缴纳方式:
银行转账:
账户名称:中关村华电能源电力产业联盟
开 户 行: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上地支行
账 号:11050188360000000342
附件:会员权益表
会员权益
会员类别 |
权利 |
义务 |
理事长单位 |
1、高管免费参加联盟举办的高端会议; 2、免费获得高端人才引进服务; 3、免费获得国内外科技成果对接资源; 4、免费上市辅导与投资机构引荐; 5、个性化重点宣传推广; 6、优先获得国际市场拓展和合作项目; 7、顶层资源一对一接洽; 8、高端交流与合作,个性化商务对接; 9、代表联盟承接政府委托项目; 10、享有理事长单位的所有权利。 |
1、承认并遵守联盟章程; 2、积极传播联盟宗旨,维护联盟形象; 3、积极协助联盟在当地及本行业的各项工作; 4、积极参与联盟举办的各项活动; 5、及时向联盟提供合理化建议和可供会员共享的合作信息; 6、按时缴纳会费(50万/年)。 |
副理事长单位 |
1、高管免费参加联盟举办的大型商务活动; 2、在联盟举办的大型活动中免费发布合作信息; 3、企业投融资项目、科技项目可获得联盟重点推介; 4、可获得联盟个性化重点宣传推广企业、产品及其负责人; 5、政府扶持企业的政策信息速递与申请协助; 6、承办联盟主办或联办的大型活动或会议; 7、可获得联盟知名专家顾问的商务和技术支持; 8、获得高端人才引进服务、国际市场拓展合作、顶层资源对接与整合; 9、享有副理事单位的所有权利。 |
1、承认并遵守联盟章程; 2、积极传播联盟宗旨,维护联盟形象; 3、积极协助联盟在当地及本行业的各项工作; 4、积极参与联盟举办的各项活动 5、及时向联盟提供合理化建议和可供会员共享的合作信息; 6、按时缴纳会费(20万/年)。 |
理事单位 |
1、优先承办联盟主办或联办的大型活动或会议; 2、优先优惠参加联盟组织的各类活动,每年至少免费出席联盟商务活动四次; 3、免费出席联盟的各个合作单位举办的各种政府、企业家论坛等; 4、免费出席联盟以及各个合作单位举办的项目与投融资对接洽谈会; 5、高管可以与联盟的知名专家顾问一起交流; 6、联盟提供国际合作、宣传推广、资源对接、管理咨询、科技服务、人才培训、企业策划等各项服务; 7、享受联盟人才资源引进服务; 8、享有会员单位的所有权利。 |
1、承认并遵守联盟章程; 2、积极传播联盟宗旨,维护联盟形象; 3、积极协助联盟在当地及本行业的各项工作; 4、积极参与联盟举办的各项活动; 5、及时向联盟提供合理化建议,协助理事长、副理事长执行联盟工作; 6、按时缴纳会费(10万/年)。 |
会员单位 |
1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 2、向联盟反映意见、要求和建议,对联盟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批评; 3、优先优惠参加联盟组织的各类活动,每年至少免费出席联盟商务活动两次; 4、享受联盟提供的各项服务; 5、获得联盟提供的宣传服务; 6、获得联盟提供的商业信息和资源对接服务; 7、获得联盟提供的投融资服务。 |
1、承认并遵守联盟章程; 2、积极传播联盟宗旨,维护联盟形象; 3、按时完成联盟交办的各项工作; 4、积极支持和参加联盟各项活动; 5、积极推荐会员; 6、按时缴纳会费(2万/年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