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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关村华电能源电力产业联盟会费收缴办法

 

    根据《中关村华电能源电力产业联盟会员管理办法》规定,联盟会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年度会费。具体收费标准如下:

  • 一、理事长单位 (50万/年)
  • 二、副理事长单位 (20万/年)
  • 三、理事单位 (10万/年)
  • 四、会员单位 (2万/年)

    联盟会员权利与义务如下:

  •     一、会员的权利
  • 拥有联盟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  • 参加联盟组织的相关活动;
  • 享受联盟提供的会员服务;
  • 要求联盟依法依规维护会员的权益;
  • 对联盟工作和财务管理进行监督,提出意见和建议;
  • 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;
  • 联盟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  •     二、会员的义务
  • 遵守联盟的章程和决议,执行联盟决议;
  • 维护联盟的社会形象和合法权益;
  • 接受联盟的指导、管理和监督;
  • 完成联盟交办的事项;
  • 按规定缴纳会费;
  • 向联盟提供个人信息和有关资料;
  •     三、会费缴纳方式:

银行转账:

账户名称:中关村华电能源电力产业联盟 

开 户 行: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上地支行

账    号:11050188360000000342

 

附件:会员权益表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会员权益

 

会员类别

权利

义务

理事长单位

1、高管免费参加联盟举办的高端会议;

2、免费获得高端人才引进服务;

3、免费获得国内外科技成果对接资源;

4、免费上市辅导与投资机构引荐;

5、个性化重点宣传推广;

6、优先获得国际市场拓展和合作项目;

7、顶层资源一对一接洽;

8、高端交流与合作,个性化商务对接;

9、代表联盟承接政府委托项目;

10、享有理事长单位的所有权利。

1、承认并遵守联盟章程;

2、积极传播联盟宗旨,维护联盟形象;

3、积极协助联盟在当地及本行业的各项工作;

4、积极参与联盟举办的各项活动;

5、及时向联盟提供合理化建议和可供会员共享的合作信息;

6按时缴纳会费(50万/年)。

副理事长单位

1、高管免费参加联盟举办的大型商务活动;

2、在联盟举办的大型活动中免费发布合作信息;

3、企业投融资项目、科技项目可获得联盟重点推介;

4、可获得联盟个性化重点宣传推广企业、产品及其负责人;

5、政府扶持企业的政策信息速递与申请协助;

6承办联盟主办或联办的大型活动或会议;

7、可获得联盟知名专家顾问的商务和技术支持;

8、获得高端人才引进服务、国际市场拓展合作、顶层资源对接与整合;

9、享有副理事单位的所有权利。

1、承认并遵守联盟章程;

2、积极传播联盟宗旨,维护联盟形象;

3、积极协助联盟在当地及本行业的各项工作;

4、积极参与联盟举办的各项活动

5、及时向联盟提供合理化建议和可供会员共享的合作信息;

6按时缴纳会费(20万/年)。

理事单位

1、优先承办联盟主办或联办的大型活动或会议;

2优先优惠参加联盟组织的各类活动,每年至少免费出席联盟商务活动四次;

3、免费出席联盟的各个合作单位举办的各种政府、企业家论坛等;

4、免费出席联盟以及各个合作单位举办的项目与投融资对接洽谈会;

5、高管可以与联盟的知名专家顾问一起交流;

6、联盟提供国际合作、宣传推广、资源对接、管理咨询、科技服务、人才培训、企业策划等各项服务;

7、享受联盟人才资源引进服务;

8、享有会员单位的所有权利。

1、承认并遵守联盟章程;

2、积极传播联盟宗旨,维护联盟形象;

3、积极协助联盟在当地及本行业的各项工作;

4、积极参与联盟举办的各项活动;

5、及时向联盟提供合理化建议,协助理事长、副理事长执行联盟工作;

6、按时缴纳会费(10万/年)。

会员单位

1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
2、向联盟反映意见、要求和建议,对联盟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批评;

3、优先优惠参加联盟组织的各类活动,每年至少免费出席联盟商务活动两次;

4、享受联盟提供的各项服务;

5、获得联盟提供的宣传服务;

6、获得联盟提供的商业信息和资源对接服务;

7、获得联盟提供的投融资服务。

1、承认并遵守联盟章程;

2、积极传播联盟宗旨,维护联盟形象;

3、按时完成联盟交办的各项工作;

4、积极支持和参加联盟各项活动;

5、积极推荐会员;

6、按时缴纳会费(2万/年)。